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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未就业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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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3.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未就业证明》。就业证是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所办理的证件,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大学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补助

应届生未就业证明前往学校所在市的人才中心办理。应届生就业工作一般在校内的最后一学年开始,与学校、用人单位协商后可以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接收手续和户籍关系。

就业方面的问题是属于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所以办理无业证明也要去该局开,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该局说明你的来意,随后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询你的社保缴纳情况,只要社保中断或者没有缴纳那就是没有劳动合同在身上了,就可以认定为无业人员,你说明要求就会给你开一张无业证明的了。

具体的流程如下:

1、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3、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未就业证明》。

需要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证明本人处于无业状态的相关材料。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市外户籍人员还需出示《居住证》。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内的最后一学年开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一般应每年11月-12月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提出下一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11月-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

第四十二条 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时安排工作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大学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补助如下:

法律分析: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职业培训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见习补贴、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奖补助等。

职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监教育类毕业生,下同)、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补贴标准:五类人员可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合格证,下同)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资金拨付: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或到单位银行账户培训定点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支一扶”人员补贴:

适用对象:三支一扶”省级计划招募的高校毕业生。

工作生活补助标准:服务期内按照专科、本科、研究生分别不低于2500元/月,2600元/月,2700元/月,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6个月以上的人员发放一次性3000元安家费。

落实社会保险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

资金拨付:财政部门按“三支一扶”办下达的招募人员名单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