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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未就业报到证(毕业超过两年,未办理报到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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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未办理过有办理时间期限,毕业超过两年的毕业生不能再办理《报到证》。

《报到证》办理流程

1、应届生办理《报到证》

能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均具备派遣资格,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供相关的材料,即可办理《报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介绍: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①在一般企业就业的,需将签订完备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接收函》以及档案接收函(没有档案接收函的,《就业协议书》上必须加盖相关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需将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国企和事业单位就业并且有正式编制的,需将签订完备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接收函》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②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收到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后,对就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的审核。审核结束后,要求学生本人或有辅导员老师代为将《就业协议书》等相关内容录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日报平台”;各学院按照要求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内容录入奥蓝系统毕业辅助,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就业工作办公室。数据录入务必完整、准确。

③校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上报的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④各学院将学校下发的《报到证》蓝联发放给毕业生,《报到证》白联存入毕业生档案。

(2)未就业的毕业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个人委托办理的相关人才市场接收函或者填回原籍申请,流程同上。

(3)出国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上交出国材料,并提供个人委托办理的相关人才市场接收函或者填回原籍申请,流程同上。

(4)升学的毕业生具备派遣资格,但无需办理《报到证》。

注:①首次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的6月下旬。毕业后非假期就业工作办公室每周集中办理一次。

②因教育厅在每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集中按高校排序开具《报到证》,已签单位毕业生务必在毕业当年6月初将《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免耽误第一批开具《报到证》时间。后续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一般为7月15日以后。

2、往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过《报到证》的毕业生可凭相关材料办理报到证(办理流程及需提交的就业材料同应届毕业生)。

毕业超过两年的毕业生不能再办理《报到证》。

3、已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申请改派

(1)所有已派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无须到学校办理。

①如毕业生已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改派后,请凭新《报到证》到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情请咨询省招就中心。

②如毕业生未曾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请在改派后凭新《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改迁手续,详情请咨询校保卫处户籍科。

(2)已派遣回原籍(如各地人事局、教委毕分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的毕业生,如在当地就业无需改派,由当地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地方政府部门直接进行调配;如确需改派或异地(跨省、江苏省内跨地级市)就业,请直接到毕业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办理改派手续。流程如下:

①持原《报到证》、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材料(包括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录用通知书等,需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改派。

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毕业生提交的改派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改派材料的相关信息录入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将完整的改派材料报校就业工作办公室。

③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毕业生改派材料后,符合改派条件的,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④就业工作办公室将新《报到证》发放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给毕业生本人。

⑤若毕业生第一次派遣时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尚未落户,需持新《报到证》与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⑥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去所在单位报到。

(3)派往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学院学生办联系办理改派手续。流程如下:

①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将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或原派遣单位在原《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改派”字样加盖单位公章)、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包含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录用通知书等,需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若是回原籍的需填写回原籍申请)等材料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毕业生提交的改派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改派材料的相关信息录入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将完整的改派材料报校就业工作办公室。

③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毕业生改派材料后,符合改派条件的,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④就业工作办公室将新《报到证》发放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给毕业生本人。

⑤若毕业生第一次派遣时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尚未落户,需持新《报到证》与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⑥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去所在单位报到。

注:根据江苏教育厅的规定,毕业超过2年或已派遣超过一年的学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4、《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

(1)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毕业生且办理《报到证》期限不超过1年的毕业生,到校就业工作办公室开具联系函,凭联系函和学生本人身份证直接去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即可。

(2)已毕业超过2年的或办理《报到证》期限超过1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①到毕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查询原《报到证》号码。

②在遗失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

③毕业生携带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到学校就业工作办公室申请,校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报到证证明书》和联系函,加盖学校就业工作办公室公章。

④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证明书》和联系函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省教育厅调配章。

应届生未就业学校不给报到证

应届生在毕业时,未能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下,高校将为其发放待就业报到证。

因未有接受单位,待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为该生原籍的教育局人事部门或是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其档案、户籍也将会被高校所在省教育部门派回原籍。

持待就业报到证的应届生,报到期限内办理落户、转档、报到手续后,可在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档案托管后即成为人事档案,该机构会为应届生办理一切人事管理事宜: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工龄计入、缴纳保险等等。

应届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高校会根据应届生就业情况,发放应届生就业报到证、待就业报到证。

在待就业毕业生找到单位之后,如果工作单位可以接收档案,那么由工作单位开具调档函,毕业生到报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档就可以了。如果不接收档案,那么档案还可以存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但是在期限满2年之后,就会被转到人才市场进行存档。

应届生未就业学校不给报到证解决方法如下:

毕业后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单位应签发为毕业生生源地政府相应接收部门,并交由毕业生个人持有。例如,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其《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单位应签发为“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就业报到证》,落实工作后到所在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签注手续,持签署意见后的《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