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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的优待(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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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优待金,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批准入伍地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标准的优待金。

2.一次性奖励金,对于大学生入伍给予本科以上毕业生不低于20000元,专科毕业生不低于15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均不低于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

3.学费补偿,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1)对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2)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退役费,士兵退役后还可领取部队发放的退役费(约3万元)和享受地方补助(按2020年标准约369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五十条 军官达到服现役的最高年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休条件的,可以离职休养。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经过批准,可以提前或者推迟离休。

第五十一条 军官退出现役后的安置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军官离职休养和军级以上职务军官退休后,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安置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四条 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大学应届毕业生当兵的政策有国家资助学费、选取士官、考试升学加分、保送入学。

1、国家资助学费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本科生享受4年,专科生享受3年)。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的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等总计约60000元,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2、选取士官

首次选取为士官的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3、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在部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按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的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的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大学生当兵的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

2、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