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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七类补贴: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
3、一次性招用补贴: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一般半年最多2000元;
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法律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