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签了还是应届毕业生。
应届生签了三方后,身份还是应届生。三方协议书只是三方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需要说明的是,一旦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就会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所以,三方协议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并不造成影响。但是假如考生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就算是毕业当年,在报考选调生等公考的时候,也不算应届生身份了。但是,虽然三方协议签订的只是一个就业意向,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但还是建议准备考公务员、考事业编的小伙伴在签订三方的时候稍微重视一下,不要乱签、不要假签。如果在公务员的政审环节被发现造假行为,是会影响录用情况的。
签订三方协议时将直接涉及切身利益,所以在签约时要注意以下:
1、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在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4、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拿这个维护合法权利;
5、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
三方协议解约流程:
1、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3、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学院备案 。
综上所述,应届生签了三方后,身份还是应届生。三方协议书只是三方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签了就业协议后,只要还未毕业的,还算是应届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只在签劳动合同前有效力,如果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是没有毕业且尚未入职(没有使用报到证),仍然算作应届生,还可以参加校园招聘、报考公务员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还是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等相关风险哦。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后就会失去应届生身份;超过择业期,不管是否找到工作,应届生身份都会失效。但对于“二次入学”,即工作后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考取全日制高校学历教育就学(一般指研究生学历)后,在入学期间暂停缴纳社保,待毕业时仍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届生的分类:
1、当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即将毕业但还没拿到毕业证,处于实习或待业状态。
2、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招录或其他有明确认定应届毕业生说明的):已经拿到毕业证,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在择业期内。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就业协议签了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了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