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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和国考的应届生(23届国考哪一年算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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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考的应届毕业生界定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还有一种为已经毕业,择业期2年内未就业,未缴纳社保,也属于应届生的一种一、应届生的分类。

1、当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即将毕业但还没拿到毕业证,处于实习或待业状态;

2、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已经拿到毕业证,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在择业期内。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为2年,有些地方延长至3年。

“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拿到毕业证;在规定择业期内未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缴纳社保记录;户口、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

应届生身份的现实界定。

与国考、省考不同,在部分企业招聘中,“应届生”大多指“当年应届毕业生”。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要求20XX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公告中提到的“应届生”大多包含“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在内。

每年参加国考应届生的问题。

1、什么是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2、签三方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三方协议”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实习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够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应届生可以关注下国家最新发布的规定,2023年之后国家不再发布报到证,不再将报到证作为解决落户等相关问题的凭证。)

3、签订了三方协议,还算是应届生吗?

如果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没有毕业且尚未入职(没有使用派遣证和报到证)或者两年内选择公司工作,不交社保的,仍然算作应届生,还可以参加校园招聘、报考公务员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等相关风险。

4、签三方协议影响考公的应届生身份吗?

不影响。

一般三方协议上会写明“考上公务员、研究生,三方协议自动失效”。签署协议前,仔细观察三方协议上,是否有此类条款。如果没有,建议不要随便签,另外要看看是不是有解约金条款,有可能解约时需要赔偿用人单位。

5、签了三方协议,学信网显示非应届毕业生?

很多考生担心签订了三方,会影响本年度国省考、事业编、银行、国企等报名,其实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影响的,不管你有没有签三方协议或者其他劳动合同,也不会改变你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事实,除非有些单位特别要求。应届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这些就业协议和组织部、人社局对“应届生身份”认定无关。所以不要怕毕业前签署的协议。

6、签了三方协议就等于签了劳动合同?

三方就业协议书≠正式劳动合同

7. 三方协议什么时候会终止?

三方协议只是应届生与心仪公司达成入职的凭证,防止公司出尔反尔。三方协议只在签劳动合同前有效力,当毕业生拿着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劳动合同一签,三方协议就失效了。一般签订劳动合同后失去应届生身份。

8、应届生身份何时失效?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后就会失去应届生身份;超过择业期,不管是否找到工作,应届生身份都会失效。

9、社保与应届生身份是什么关系?

上学前有社保记录不影响应届生身份:读大学前有社保记录,一般不影响大学毕业后的应届生身份;本科毕业后有参与工作,有了社保记录,在读研毕业时不影响研究生的应届生身份。上学期间有社保记录影响应届生身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相关岗位,在公务员录取过程中,会被要求缴纳“无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注意:对于“二次入学”,即工作后又继续攻读全日制学位的同学,一定注意在入学期间暂停缴纳社保,否则可能影响最终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判定。

10、海归算不算应届生?

教育部留学中心明确规定: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是否为应届生,由用人单位界定。换句话说,决定是否可以参加某个公司的校招要以这个公司对毕业时间的要求为准。目前,每家企业对毕业时间要求不尽相同,可以说“1000个企业,就有1000个毕业时间设定”。有些企业对毕业时间限定很严格,有些却很宽松,但一般来说:金融类:外资银行和投行接受毕业两年甚至三年内的同学投递。互联网类:一般毕业一年以内可投,如腾讯、阿里、百度等。快消类:一般毕业后两年都可投,一些快消品牌都接受已经有工作经验的学生。

法律分析: 应届毕业生包括两种,一种是“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一种是在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 “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这一类应届毕业生是“真正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指的是,2020年毕业的考生参加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2020年公务员省考的,2020年毕业的考生就是“真正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中,有不少职位是仅限“当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比如在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有不少职位在报考要求中明确说明“仅限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指的是毕业两年内一直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也就是说,如果参加2020年国考,一直未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和2019届毕业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二、签署三方协议,还是应届毕业生吗? “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即使参加了工作,签署了劳动合同、缴纳了保险,仍旧属于应届毕业生身份。 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在毕业时签署了三方协议,但是并未落实工作,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拥有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如果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者缴纳了保险,那么就说明考生已经参加过工作了,就失去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在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话,只能以社会人员的身份报考公务员考试。

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十八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