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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省的湖北省籍应届生(高中应届生怎样办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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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考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各省、市、自治区都有专门的规定。需要借考的考生,必须提前与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索取借考的规定,按借考的要求提前办理好各种手续,以免耽误借考,或者因为借考而影响备考。为了使借考的考生和家长心中有个谱,我们把湖北省和北京市关于借考的规定介绍如下,仅供参考:

1.因公集体长期在我省工作的外省、市、自治区职工及其职工子女,申请在我省借考的,须持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的证明,向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借考报名手续。统考后两天内由借考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将试卷密封,连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体检材料以及其他档案材料挂号寄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2.户口在我省,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市、自治区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在外省、市、自治区借考,参照上述规定办理;户口在我省因特殊原因在外省、市、自治区借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申请到外省借考,征得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同意后,经省招办批准出具证明,方能到外省、市、自治区联系借考事宜。因我省与上海、广东所采用试题不同,我省考生一律不在上海,广东二地借考。报考英语和体育专业的我省考生一律不在外省借考。

3.外省考生,因特殊原因在我省借考,须经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同意并出具证明,可在我省借考,直接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借考事宜。

4.省内各地、市、州借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须在省内非户口所在地的地市州借考的,应由本人申请,征得户口所在地、市、州招办及借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同意,方可办理借考手续。往届高中毕业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县(市、区)参加统考。

户口在试行招生指标分配到市、县(沙市市、潜江市、红安县,南潭县)的考生,除在省重点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外,均不得在外地借考,上述市、县也下接受本省外地户口考生借考。

5.凡经同意在外省借考的我省考生都必须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填写“借考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送省、地(市、州)招办各一份。

武汉大学生落户条件

手续见下面:

持户口本、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户口本、、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申请条件如下:

1、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可以申请落户。

2、上述毕业生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办事流程:

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审核→办结→派出所归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业务工作规范(试行)》、《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中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武汉落户启用电子迁移证:

启用时间:2020年12月15日起

预约入口: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

办理落户方法:

湖北省内

省内户口迁移人员只需提前在网上预约并提交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后,携带原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湖北省外

省外户口迁移提前在网上预约并提交完材料以后到指定窗口领取迁移证后回原籍地下户口,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