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对象包括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人员也可分为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和有一定基层工作年限的人员。
对于报考人基层工作经验的要求,一般是2年、3年、4年和5年,一般情况将在公务员招聘职位表中单独列示。
应届生:
应届生的开始时间是按照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在7月31日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双证上的时间),那么就从7月31日起正式成为应届生,到第二年的8月1日正式结束了应届生身份。如果大学阶段因为某些原因如休学一年等,延期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那么就从拿到毕业证学位证起算作应届生。
不过大家非特殊情况不要去延期自己双证的发放,因为参加国考省考事业单位,以及国企等,都要求应届生在当年能够如期拿到双证。
一般在私企中,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的一年之内都属于应届生,超过一年则属于待业。
不过在国考省考中,对应届生的身份界定略有不同,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换句话说,如果大家在毕业三年(或两年)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可以按照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国考省考。对于部分职业,国考省考的部分职位表也会特别说明要求是毕业当年的应届生,比如要求“2019届毕业生”。
没有北京户籍,在读非应届生不可以报北京公务员考试。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无法报考公务员人群: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