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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作者:邵传林(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福建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际,一个无法忽视的重大现实问题便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

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作者:邵传林(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福建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际,一个无法忽视的重大现实问题便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强调,“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无疑,这对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出了新要求,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调整和优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积极探索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的途径,从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准确认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一方面,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建立完善政府与市场经济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便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几乎在历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均有所涉及,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毋庸讳言,党中央在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积累了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丰富经验,但学界在理论高度上的提炼与总结仍不够系统完善。从经济思想史的演进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历来备受经济学家的关注。全面深入理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有助于厘清学界关于政府与市场有效边界问题的争议,也有助于破解政府与市场关系不协调所导致的双重失灵问题。

  另一方面,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仅对建构中国自主的经济学知识体系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学习和借鉴“中国之治”提供了可行路径。理论源自实践。在中国长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各地区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优势,大胆进行本土化的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为理论界构建政府与市场经济学提供了实践论来源,也为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知识基础。中国作为发展中的超级大国,成功实现从欠发达经济体向中高收入经济体的跃迁,且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积累了丰富经验,亟待从理论上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将其上升为“中国之治”的理论基础,从而为其他仍未实现经济赶超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借鉴“中国之治”提供参考。

  新时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和调整,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结合有力推进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处理好,二者间关系仍不够协调,政府越位、缺位、错位仍有发生,对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构成了制约,亟待优化和完善。

  政府与市场关系不够协调的一个重要体现便是政府越位,即本该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领域却出现了政府决定资源配置的情况,此时,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范围和空间便会缩小,进而会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发育深度和广度。当前,我国土地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和信息市场、劳动力市场等要素市场发育度偏低,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市场失灵。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关键技术研发创新不足、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平台垄断等问题的存在,既印证了市场失灵的普遍存在,也反映了政府缺位问题。市场经济发展史表明,在市场无效的领域必须发挥好政府作用,否则便无法确保市场秩序。当然,还需要从国家治理机制的变革和优化等角度出发优化政府自身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公共产品供给动力不足问题,激励弥补市场失灵。

  实践中,政府引导市场机制的方式方法同样可能需要优化。譬如,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各地区纷纷借助优惠政策超前引领当地企业发展高技术产业项目,但却导致了投资潮涌现象的频发。不少地区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一哄而上”,争相布局,盲目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热门产业,造成地区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等问题,不利于新质生产力产业载体的整体发展。

  不断优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当下,探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突破口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首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权力清单的列示有助于从法治上限制各级政府部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范畴,从源头上将政府配置资源的范围框定在可预期的范围内。其次,进一步限定好国有企业的存在领域和范围。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产业和项目,原则上交由市场来决定资源配置,这不仅有助于扭转市场预期持续转弱的困局,还有助于激发全社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最后,必须“放得活”,极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当前,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鼓励和支持一切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各类形式市场活动和交易形式,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第二,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处理好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一环便是有效治理各级政府部门“缺位”问题。基于政府的作用为破解市场失灵提供集体化的应对之策,即要“管得住”。比如,为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应在市场主体创业失败时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救济、再就业培训、纾困救助、保障房等公共产品,并加快建立有助于促进各类市场良序发展的退出机制。同时,更要发挥好政府在基础性市场制度建设方面的关键性作用,为有效市场的形成和发育提供体系化制度支撑。当前,特别体现在加快构建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还体现在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市场合规行为的监管和规制上,以及创造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上。此外,伴随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应加快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型,将政府的作用转向反垄断、规制算法合谋、防范平台资本无序扩张、规范数字资产的使用、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监管体系等职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