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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应届生(坑爹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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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和你的说法有问题,你现在的确是实习,而时间长短就看你实习协议怎么说了。但是,试用期又是另外种说法了,试用期是你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了,劳动合同中规定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hr说你试用期还是这个待遇其实是错了。他的意思估计是让你继续实习3个月了,只是换了个好听的说法而已。如果你签的实习合同的时间就是3个月,那他应该会让你再签3个月实习合同。最坑爹的是,等你半年结束了,最后签劳动合同了,公司有可能让你拿80%工资的真正试用期来了。

我的建议是,和对方摊牌,提出要求,当然前提是你已经有足够的能力,而不是说公司不缺你这个实习生。你就说自己现在怎么样怎么样了,要求直接签劳动合同,然后走真正的试用期流程。否则,就是继续实习,但最后签劳动合同了,取消试用期,直接是正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