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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应届生(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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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校推免工作。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专家教授(1人)

 学院研究生科科长

 学院本科毕业班辅导员

 二、推免生类别

 1.本校毕业直读本校推免生

 2.本校毕业留校辅导员

 3.本校毕业直读外校推免生(占本校名额)

 4.本校毕业直读外校推免生(占外校名额)

 5.外校毕业推免生

 三、实施办法

 1.申请

 申请人只能向我校一所学院提出申请,重复申请无效。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他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条件:①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全日制,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②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良好,遵纪守法;③身体健康,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⑤诚信记录良好;⑥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总分达到425分);⑦大学期间未受任何处分;⑧申请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对应。(注1:理工类毕业生均可申请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任意专业。注2:理工类毕业生均可申请任意学院应用型专业,应用型专业是指专业代码第一位为4的专业。)

 申请材料:《电子科技大学本(外)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3,www.yanzhao.uestc.edu.cn“资料下载”,下同)、《电子科技大学外校毕业推免生专家推荐书》(附件4,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复印件、获奖及成果证明复印件、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专长和创新能力的论文、出版物复印件或证明。申请提交后不予更改,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流程:(1)本校毕业生:9月11日(星期五)前,各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细则》(附件1)计算并公示本学院分专业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智育成绩得分、智育成绩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排名,公示期:3天。9月14日(星期一)前,学生向接收学院研究生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直读外校推免生所需材料由教务处、本科学院共同提供,原则上只向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研究机构推荐。(2)外校毕业生:10月12日(星期一)前,学生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本科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推免资格的普通高校,原则上应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3-10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611731),电话:028-61830153-112。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①科技学术类加分累加达到4分;②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不含增刊);③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本人有获奖证书);④以第一申请人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取得发明专利;⑤取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的主研(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⑥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字数超过10万字的学术著作。申请人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由学校专家组考察认定、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不受综合测评排名限制。申请人直接将申请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期:3天。

 2.复试

 10月16日(星期五)前,学院组织复试。

 复试科目:(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2)外语面试(满分30分,其中口语15分、听力15分,时间5分钟以上)。(3)综合面试(满分70分,时间15分钟以上),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前学院须查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原件、获奖及成果证明等原件、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院存档),并收取复试费50元/人。

 注:留校辅导员还需参加人事处面试。

3.拟录取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各学院10月19日(星期一)前将《推免生复试成绩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公示期:7天。复试总分、各单项成绩必须合格(不低于满分的60%),并按复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外校接收的推免生10月12日(星期一,含12日)前拟录取的(以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拟录取通知书上时间为准,院系公章无效,复印件可用于拟录取时间证明,下同),根据综合测评排名依次推荐;10月13日(星期二,含13日)后拟录取的,根据拟录取时间依次推荐。10月19日(星期一)前,各学院将《直读外校推免生汇总表》、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公示期:7天。

 4.网上报名、填写推免生登记表

 (1)本校毕业生:10月31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校验码、推免生登记表分发各学院,推免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拟录取通知书若无特殊要求,须选择本科学校作为“报考点”),并填写推免生登记表,与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表一起交学院研究生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校汇总后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盖章,最后下发各学院研究生科存档。(2)外校毕业生:10月31日前,学生回本科学校网上报名、填写推免生登记表,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后与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表一起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3-10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611731),电话:028-61830153-112。(注1:网上报名、推免生登记表内容必须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拟录取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免生自负。注2:本校毕业推免生、外校毕业推免生都必须按教育部统一时间要求到到对应报考点现场确认,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5.说明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1)未按要求完成以上步骤;(2)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另行报名参加统考;(3)不能在2010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4)大学期间受到处分;(5)本科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80分(满分100分,新生报到时须提供本科毕业设计成绩表)。

 四、奖励

 1.毕业于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1%以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不足100人的取第一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推免生,除获得首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年度评定)外,还可一次性获得推免生奖学金。额度:1万元/人。毕业于其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推免生,可获得首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2%以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不足50人的取第一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推免生,均享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资格,且学校优先确定为候选人。

 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2%以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不足50人的取第一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推免生,均可直接申请硕博连读。

 2.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2.电子科技大学本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

 3.电子科技大学外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

 4.电子科技大学外校毕业推免生专家推荐书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1 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1.智育成绩,记作A,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全部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德育、体育须达到申请条件),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程学分绩总和÷必修课程学分总和

 注: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智育成绩由学院折算后参加全院统一排名。

 2.加分成绩,记作B,分为科技学术类和综合素质类,每类只计分,不累加,且两类加分合计总分上限5分,超过均按5分计。

 科技学术类:全国大学生科技学术类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信息安全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ACM程序设计大赛),奖加3分,次高奖加2分,再次高奖加1分。获上述竞赛省级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

 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eritorious视为全国奖,Honorable Mention视为全国次高奖。

 综合素质类:全国大学生综合素质类竞赛(英语竞赛、创业计划大赛、艺术类竞赛、体育类竞赛、辩论赛),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奖(含称号)加2.5分,次高奖加1.5分,再次高奖加1分。获上述竞赛省级奖(含称号),分别加1.5分、1分、0.5分。

 未列出的其他奖励均不加分。接收加分证明材料截止到综合测评公示前一天,逾期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加分。

 3.综合测评得分:A+B。

 4.智育成绩有关问题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选调生# 导语2023年云南省面向电子科技大学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2023年面向电子科技大学招录一批定向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考生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6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对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职位,考生须于2022年9月15日前加入中国***(含中共预备党员),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时间为准;对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职位,考生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对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的职位,考生须于2022年7月前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报告单,以成绩报告单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七)2023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云南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云南服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机关的职位。

 三、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见《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附件1)。云南省级机关、昆明市县两级机关、曲靖市级机关面向电子科技大学重点选调信息技术类、外语类相关专业毕业生。电子科技大学考生可选择《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D类、G类、J类、K类、L类职位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可最多填报2个职位,其中:①省级机关、昆明市县两级机关、曲靖市级机关职位,②其他职位,两类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四、选调程序

 (一)学校推荐

 考生通过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提交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就业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由高校就业部门于2022年9月20日前汇总本校推荐人员名单,同报名推荐表一并提交云南省委组织部,作为云南省有关选调机关开展报名资格审查的依据。未得到学校推荐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环节。

 (二)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1日上午9:00—9月28日中午12:00,考生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云南省选调生报名入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应根据本人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诚信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对《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拨打计划表中公布的选调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考生也可拨打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三)资格审查和公布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9月28日下午18:00,由各选调机关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择优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考生留意系统反馈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为避免考生扎堆报考,每个职位实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于2022年9月25日、26日、27日3天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向考生进行公布,供考生参考。2022年9月30日,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公布本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职位要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均设在昆明市。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拟定于2022年11月中旬举行,专业能力测试一般安排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进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人员如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县(市、区)两级机关职位的可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报考2个职位的人员,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有效。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调剂人选,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拟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由省级各选调机关和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其中,报考各级公安部门和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不开展体能测评)。考察合格人员,按教育部门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照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新录用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到用人单位帮扶联系点驻村锻炼1年,结束后到乡镇(街道)挂职1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

 (二)适当待遇引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选调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其中:到岗后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租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六、重要提示

 (一)选调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笔试和面试前,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还将依托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机关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拟录用人员应按照选调机关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省选调生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991560,63991565;

 政策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推荐人汇总登记请自行网上登记:https://www.wjx.cn/vm/Qc58NCY.aspx#

 1.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

 2.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原文标题:选调生云南省面向电子科技大学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jsjob.uestc.edu.cn/coread/getnotice.action?id=5e45279e7faa62bc018311c567f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