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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天津市落户条件如下:
按照天津市以前的规定,天津市全日制专科(含高职)类的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可以办理天津户口,现在随着新政的施行,2年内的要求被放宽到了30岁,也就是对于大专毕业的同学们来说,基本上毕业七八年左右了还是可以有机会落户天津的。
受理条件:
a、30周岁(含)以下外省市生源具有天津市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学历人员。
b、在天津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
c、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注意事项:
需要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可以申报落户,与新政前相比,增加了对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需要至少一年。
应届生毕业落户时可以选择落在同胞兄弟姐妹的房产上,而正常的人才引进(本科、硕士)和天津市大专毕业生(30岁以下)是没有这样的落户方式的,只能落在直系亲属的房产上,这是一个大的区别。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档案材料等。
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但该房屋具备落户条件的,须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落户手续时,须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办理。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此项业务分局事权,材料齐全的,逐级上报核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