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刑辩大律师经验:“参加庭审也要有技巧,不跟法官盲目辩论!”
对刑事律师来说,庭审相当于一面检验律师能力的“透视镜”,诉讼能力如何、优秀与否、策略是否得当,都能在一场庭审中表现出来。
实践中,经常有辩护律师抱怨自己的庭上发言法官不听,问话、发言被法官制止或打断,有的律师甚至自己都觉得辩护没有意义,反正法官也不听取辩护意见,案子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
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都是纠问式庭审模式,转化为对抗式、实质化的审问方式也是近几年的事情。因此律师的普遍体感都是对刑事庭审既没有深刻的体会,也没有较为系统的训练。
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一要讲层次感,有事实、证据、法律、法理、逻辑、判例、常理、情理、现实;二要讲现场感,讲事实、读证据背法条、演情绪;三要讲正义感,有理部分要肯定,不要条条反驳,不一味依据辩解,运用公认证据,运用最佳处理方式,兼顾各方感受。
那么,律师如何参加刑事庭审,最能打动法官?如何从多个维度全方位提升自身的庭审技能,在刑事庭审中真正发挥出自己的优势,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的权益?
智拾网年度重磅策划之“长三角刑辩”线上大课堂第二期,如约而至!
此次课程由知名刑辩大律师陈有西律师领衔,率三位知名刑辩精英——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蔡正华律师、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丁涛律师、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洪梓桉律师,聚焦刑事辩护中的核心技能——庭审实战技能进行精讲,辅助广大刑辩律师收获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良好的沟通技巧,在庭审中所向披靡!
扫码0元听课
听课领《庭审提纲模板全》
刑辩大律师领衔
分享一线办案经验
01
陈有西
々衡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全国管委会主任
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协第六届副会长
在中国律师行业尤其是刑辩律师圈子里,“陈有西”是一个几乎无人不晓的名字。有同行不吝盛赞,认为陈有西律师的法律庭审实战能力“巨强”,他不仅能把案件的法律问题参详透彻、把法律关系捋顺、法律规定掌握清楚,也是庭审实战的个中高手。
比如,无论证据有哪些疑点、与哪个证人的证言有冲突,陈律师都能有条不紊地对证据中的疑点作极具针对性的质证;比如,他能通过质证将询问被告人阶段所表达的观点又一次进行阐述,以达到说服法官的目的......
作为知名刑辩大律师,陈有西律师在二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代理过多起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李庄案、北海案、钱云会案、夏俊峰案等等。
比如,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杀城管案进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陈有西就伸出了道义之手,为夏俊峰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他亲自调查取证,取得证据上的重大突破,面见了最高法院法官。时值刑诉法修改,一定意义上也推动了死刑复核程序制度建设。
陈有西律师还一手创办了集综合型、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为一体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京衡律师事务所:人员规模近千,拥有数家国内分所和国际分支机构,多次被钱伯斯、《商法》等国际权威法律评价机构评为大中华区杰出律所、华东区一类律所、卓越综合实力律所。
跟着这位当之无愧的刑辩大律师进行深度学习,相信广大律师一定能收获最具洞察力的实务方法。
≯焦庭审三大核心环节
三大刑辩精英联袂亲授
刑事庭审法庭辩论的规范操作
02
蔡正华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刑民交叉专委会主任
上海市律协刑诉委副主任
辩论活动基本上是贯穿整个庭审的。一个优秀的辩护人,一定懂得在最合适的时机展开辩论。比如非法证据的排除,比如在讯问被告人的过程中,被告人提出了自己的辩解等等,随时都有可能和对方短兵相接。
因此,庭审的辩论考验的是律师的应变能力、处置能力和说服能力。
这一部分的内容,将由知名刑辩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专委会主任蔡正华律师进行授课。
法庭辩论本就是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的,因此,他的课程内容也将围绕法庭辩论的事实辩、定罪辩、量刑辩这三大核心内容展开。
以“重中之重”事实之辩为例,是选择全面否定型的事实之辩,还是选择部分否定型的事实之辩,抑或是补充论证型的事实之辩?选择好辩护方式之后,具体又该如何运用?
策略之外,技巧也必不可少。蔡老师还将传授法庭辩论的两大核心技巧——策略技巧和表达技巧,并对应当避免的几大误区进行提示,帮助广大刑辩律师查漏补缺。
以下为授课提纲:
一、法庭辩论的地位与作用
二、法庭辩论的三大核心内容附实务案例
一事实辩
1. 事实不成立之辩
2. 事实较轻之辩
二定罪辩
1. 无罪之辩
2. 罪轻之辩
3.罪少之辩
三量刑辩
1. 量刑情节之辩
2.量刑步骤之辩
3.刑罚宣告之辩
三、法庭辩论的两大核心技巧
一策略技巧
二表达技巧
四、法庭辩论应当避免的误区
扫码0元听课
听课领《庭审提纲模板全》
刑事案件庭审中如何有效发问
03
丁涛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上海市律协刑诉委委员
刑事辩护工作的实践表明,要打动和影响法官,辩护人在整个庭审过程的发问尤为重要。
然而,相比于质证和辩论的能力来说,法庭发问是整个刑辩律师行业中的弱项。法庭发问对律师的专业能力要求并不低,需要通过刻意的习得和练习才能获得。
庭审中发问的目标,在发问之前,就应该是十分明确的。要发问到什么程度?希望获得什么结果?比如,是要发问到正当防卫构成,还是自首构成?又或无罪、事实不清,还是其他结果?整个法庭发问的过程越顺畅、越有看点,效果就会越好。
曾有律师感慨说,“如果你的发问,能让在场的人感觉像看电影一样,画面饱满、节奏流畅,那大致说明这是一个好的发问。”
那么,若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技能?
这一部分的内容,将由知名刑辩律师、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丁涛律师进行授课。
他建议,应当从发问存在的5大问题、以及如何发问的10大要点出发,将这15个关键点拿下,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发问打动和影响法官了。
≠个例子,什么样的发问,一定是不好的发问?比如,临场才准备发问提纲;比如,大水漫灌式的发问,一定是缺乏条理性和体系性的;再比如,发问问题与待证事实没有关联,无法对事实认定起到积极作用……
此后,再针对这些不好的发问,进行逐个击破,便能在发问环节收获奇效。
以下为授课提纲:
一、发问的目的和职能
1、恢复有利于被告人的真相还是全部真相
2、对被告人出现的不利还是不精准陈述及时纠错
3、提振被告人积极应对庭审的信心和勇气
二、发问存在的5大问题
1、临场准备发问提纲
2、大水漫灌,无条理性和体系性
3、发问问题与待证事实无关联
4、无全局观,不顾同案犯方的感受
5、遇公诉人反问或者合议庭打乱,自乱阵脚
三、如何发问的10大建议
1、发问前自报家门,告知我是谁
2、围绕证明目的,分组设计问题,条理清晰
3、不确定的问题忌问,避免节外生枝
4、用发问纠正被告人不利“口误”或不精准陈述
5、发问结束,记得提炼总结证明目的,确认好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
6、对虚假供述的同案人员,不发问或者慎发问
7、被发问人沉默、拒绝或抗拒回答时,暂停发问
8、对控方证人发问,瞄准矛盾点,降低证言可信性
9、发问侦查人员,以程序规范性为切入点,动摇其合法性
10、发问时需要考虑发问对象的学历、阅历和理解能力
有效辩护视角下的庭审质证技巧解析
04
洪梓桉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上海市律协刑法委委员
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中,控方证据的举证和辩护律师的质证,占据了庭审的大部分时段,是以庭审为核心的诉讼制度的最重要内容。
正是在法庭主导之下,控辩双方就全部控诉证据所发表的意见进行交锋和碰撞,才让合议庭成员全方位地观察、透视到证据证明作用之所在,认清了案件裁判之关键。
因此,辩护人如何看待、剖析控方证据,并精准有效地发表质证意见,对合议庭成员裁判认知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实践中,如何切实地让辩护律师的质证意见打动甚至影响法官?
这部分内容,将由知名刑辩律师、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洪梓桉律师进行授课。
在众多的不同证据中,总有一些证据与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犯了何罪、罪轻罪重、此罪还是彼罪等密切相关。这些与被告人定罪、量刑密切相关的证据,才是全部证据的核心。
洪律师认为,辩护人的质证要点,便是要基于公诉人庭前准备举证的视角进行准备。
站在辩护人的角度,如何盯住这些核心证据,发现其中可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相关情节或疑点,以质证意见的形式向法庭阐明?
如何精准地取舍,把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吃透用好、充分质证,服务于辩护工作所需?
以下为授课提纲:
一、刑事诉讼案件庭审举、质证的基本目的
1、公诉人的举证目的
2、辩护人的质证目的
3、辩护人的举证目的与范围
二、刑事诉讼案件庭审举、质证的庭前准备
1、公诉人举证的庭前准备
2、辩护人的质证要点——基于公诉人庭前准备举证的视角
三、刑事诉讼各类证据的举、质证的一般方式
1、书证
2、物证
3、证人证言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5、鉴定意见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8、电子数据
扫码0元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