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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人事局网站录入你的资料
2.去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交材料
(1)、推荐表 (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办公室盖章和院系盖章);
(2)、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成绩电脑库中打印出来,由学校教务处或院系盖章);
(3)、就业协议(要学校院系、就业办公室盖章,就业单位由我们盖);
(4)、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都要复印在一张纸上);
(5)、户口页和户口主页复印件。或者是户籍地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
(6)、已毕业的要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深圳市人事局批准后发<毕业生接收函>;
4、中心将《接收函》给你本人,你给学校.
5、毕业后,你持学校发给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来深圳报到;
(档案学校会寄往深圳市人才中心档案馆)
6、到深圳人事局、公安局报到后去派出所入户口.
法律主观:
应届毕业生 入户深圳的落户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核准条件,申请人必须首先符合基本条件的几点条款: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 违法犯罪记录 。 符合深圳毕业生落户的基本条件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就可以办理落户深圳手续了。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这里有重要提示: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