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应届生第一份合同签多久没有规定,不过可根据试用期的时间来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
1、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2、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应届生在正常情况下第一份合同可以签一年、两年、或者三年。具体的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并且除了上述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劳动合同还可以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是会相对低一点的,另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相对简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你的第一份工作干了多久?对之后的工作有何影响?
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比起在去留之间纠结,想清楚以下问题更为重要。
哪些情况下可以考虑跳槽:
1、倦怠无法消除,难以获得成就感
每一份工作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疲惫感,有人可以身在其中“痛并快乐着”,原因在于付出的辛苦与获得的成就感可以很好地平衡。
真正的职业倦怠,是让你陷入“我好累,不开心,我不行”的心理中,并且通过主观努力无法调和。
如果你每天上班都无精打采,长时间在大小事务上均无法收获兴奋感,并且没有丝毫动力去努力工作,这时必须警惕起来,认真考虑继续停留的必要性。
2、升职与发展,成为触不到的天花板
职场发展中,成长性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因素。
而个人实力不足、团队风气不良和平台限制,都将使成长受阻。
对于职场新人来说,能力与经验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此时,团队与平台就显得尤为重要。
与怎样的人公事、身处哪种规模的平台,将对一个职场新人的职业观产生极大影响,甚至可能决定其未来3-5年的职场道路走向。
如果长期遭遇职场PUA、性别歧视、小团体打压等恶性事件,不要犹豫,马上给自己寻找后路,脱离恶劣环境。
我倒目前为止也就做过两份工作,如果连实习也算的话,第一份做了差不多半年左右,第二份半天左右吧!现在想来,虽然第一份实习工作非常的辛苦,也不是很愉快,但是也在这个过程中成长了不少。
我第一份工作是做的摄影助理,当时自己很喜欢这个领域,就想着去学点东西,说不定以后也会走这条路。那个时候完全没有考虑过薪资问题,我只是想着一定要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啊!无论多么辛苦都没有关系,总而言之就是一定要坚持下去,再说了,好像当你足够热爱一件事情,你的那些付出,你完全不会觉得辛苦。可能是因为心里面有很坚定的想法,想着每一天都在学习新的知识,这样一来就会特别的满足。
我当时是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到这个公司的,前后做了半年左右,工资真的很少,在一线城市里面,不到两千,现在想想自己真的还是太傻了。虽然公司提供了住房,但是这点钱还不够平时的生活开销,我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用花呗,导致到现在都还没有关掉。每天和客人沟通,还有为摄影师布置场景,我最苦恼的就是找拍照道具,因为很多人同时开工,道具又非常的有限,每天都是在抢的状态。大概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我很多东西都喜欢成双买。我进入这个领域以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流水线生产,所有的东西都是被安排好的,甚至每天拍的东西都一样。我后来实习结束就选择辞职了,也学到了不少。
因为影楼名气还是很大,他们的审美真的很不一般,还有我在里面学会了不少拍摄的技巧,后来虽然没有成为专业摄影师,但是给我的履历增添了不少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