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Intro]...
首先单位必须有剩余留京指标,这是基础,有很多单位当年留京指标用完了或者根本就没有当年的留京指标,也就不能够跟你签下三方协议。
所谓的三方协议其实就是用人单位,学校和你个人签下的一纸协议,这其中就有单位对给你落户的承诺,但是很多单位他跟你签三方,实际上他却没有指标,那么这个三方协议实际上就是张废纸。所以用人单位跟你签订三方之前一定要问清单位是否能够真正能够解决自己的户口,然后再签三方。只有你最终拿到一个叫“绿卡”的进京回执,你的北京户口才算是真正的有着落了。
最后说一句,如果决定真的要留北京,最好不要和用人单位毁约,因为北京人事局有规定,凡是有过毁约记录,在北京人事局有了备案的,自动就失去了再次审批的资格。所以签第一个三方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决定之后最好就不要改变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