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您好:我是沈阳市一名普通百姓,用辛苦多年的积攒买了商品房,由于不慎遇到了不法开发商,历经近5年的时间才被告知收房,可看到的房子根本无法入住,屋顶严重倾斜,无自来水管,门窗开裂……,要求开发商维修,已经找了一年多了,房屋没修好,还要求我们交过去两个采暖期的采暖费,否则不给钥匙,投诉多次都被百般推诿无果,感觉很无助,所以恳请能否出台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细则,以约束开发商的不法行为,让百姓能安居乐业。衷心感谢!
建议取消预售制度,杜绝开发商跑路、资金断裂、资金挪用等,以防老百姓钱房两空!
建议延期交房,开发商停止其他项目施工直至到期商品房验收交房,有效防止多头圈地延期交房及烂尾。百姓期盼着!
目前国内关于高层住宅的电梯噪音控制尚处于空白,因此给很多住户带来困扰,并且无法可依,投诉无门。再有,能否将室内噪音控制纳入住房验收标准,写进购房合同。
〈爱的总理:我是一名大一学生,近年来,面对房价的疯狂上涨,人们只能“望房兴叹”。希望总理能更好的监督政府,做好适当并且有效的宏观调控,解决房价高涨这一问题。具体方面可以加强住房需求的管理,鼓励正常需求,完善房地产税制等。
总理:您好!近年电梯事故频发,恶性事故不断。究其原因,相关部门没有将信息放至政府平台供大家查询,社会无法有效行使对电梯使用、检测情况的监督。而其公布的监督电话大多无人接听。建议结合互联网和手机建立电梯维保、举报系统,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电梯的维保管理,减少恶性事故的发生。
虽然进行了一些旧村改造和美丽乡村工程,但广大农村危旧房问题依然严峻,不少人依然居住在危旧房中,建议政府加大农村危旧房的改造力度,确保农村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
李总理好!在房地产去库存方面,还应采取:1、严控土地,严控再拍卖土地修建楼堂馆所和别墅,切断新增房屋库存的源头;2、搞活经济,让打工者(做一天才有一天工钱的人)进城有更多的挣钱机会,他们才有钱购买房屋、装修和提供房屋的月供,也为他们买房提供更多的后续资金;3、已拍卖给房产商的,要提供给他们修好房屋的机会,提供合理的有抵押的国家、社会(非高利贷)借贷关系,要实地考察,防止皮包公司携款外逃。不能让这些房屋修成烂尾楼,这是我们老百姓和政府不愿看到的;4、要禁止官商黑勾结,偷漏税修建的没有质监部门监管的豆腐渣楼房的销售。应统一时间,彻查质监部门的质监记录,调取质检记录档案并上报,要防止官员篡改质检记录档案。公示有质检的楼房;对没有质检的楼房,应坚决冻结,绝不能销售这部分没有安全保障的楼房,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安全的住宅。
总理你好,我是一个农民工,我想说的是农民工在工作地购房的问题,国家能不能在农民工购房的问题上给予优惠条件,比如在房贷和各种税上给予补贴,简化手续,因为农民工买房子也不容易啊!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异地贷款的政策没有完全放开,只有部分地区支持异地互认,包括很多省份只支持省内互认。希望可以出台全国通用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化解三四线城市的房产库存,同时收紧一线城市的条件。
〈爱的总理,建议在青年首次购房上能够加大优惠政策支持,年轻人买房太难了!
政府部门的房管局和住建委两个部门没有协调好,在新乡地区存在好多一停工就好几年的现象,房子卖完了,开发商拿钱去投资其他的了,导致业主受蒙蔽,盖不起房,政府前期也不管。希望国务院严格把控开发商对业主的交房约束,严格约束交房这一块,不要让几十万甚至百万的资金落空。
政策出台去库存化的设计利国利民,却被一线城市(北京、上海等)房产中介变相地利用成为坐地涨价的标准,建议在国家宏观调控买卖房产基准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对房产中介的督查和管理,有效整顿和打击恶意涨价现象。
希望国家加大房价调控的力度,不要让房子成为老百姓一生的压力,也不要让老百姓当一辈子房奴。
探索建立健全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营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中低收入职工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能力,我国应建立缴存托管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已分配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经济收入参差不齐,其中不少人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可以通过个人缴存办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有门槛低、利率低、期限长、还款压力轻等特点,为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分到经济适用房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又能有效地减少房地产库存,实现房地产行业的稳健发展。
住房保障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在现阶段二、三线城市去库存的情况下,应大幅度提高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住宅建设的投入,一是加大棚户区、城中村及旧城改造的力度;二是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力度,进一步扩大保障房的收益人群;三是应建设一定数量的限价房,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养老金的多少来界定,供应给城市的中产阶级;四是持续大幅度加大商品住宅的年供应量,可在原有的基础上供应量实现翻番甚至更多。同时,考虑在北、上、广、深先行开征房地产税,以遏制恶意炒房的行为。北、上、广、深是中国经济的发动机,加大住宅建设的投入,有利于消化钢铁、水泥及建筑材料的过剩产能,也有利于带动与房产相关的其他行业的消费,更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住宅需求,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基础。对于住房土地的来源,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工业用地的转性的力度;二是提高住宅的建设容积率;三是通过旧城改造扩大土地来源;四是允许一线城市向贫困地区购买土地指标,这既有利于保障一线城市的住宅建设用地,又有利于贫困地区加速脱贫。总之,通过加大对一线城市的住宅建设的投入,可有效提升一线城市GDP的稳定增长,可有效控制一线城市住宅不合理的价格上涨,可有效提供一线城市的供应量,更可稳定民心,稳定社会发展的基础。谢谢!
目前,农村危房改造,只改了危的,推倒重盖。建议扩大受益范围。部分农村房屋现在不算危,但是也是病房。透风漏雨,保温透光性差。家庭收入好的,自己可能就能修缮。家里有病人,吃低保的,只能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眼睁睁看着病房成危房。建议给这个群体一个扶持,给予维修补助。投入更少,受益更多。
当前国内房价依然居高不下,虽然部分中小城市房价有所下降,但依然远远高出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承受能力,而大城市在调控的压力下虽然没有快速的上升,但依然不降且缓慢的上升。大多数有多余资金的人仍热衷于投资房地产。而地方政府也依然希望地价越高越好。大城市固然需要调控人口,但不应该是用如此之高的房价,让房价远远偏离了收入水平。如今北上广的大城市房价仍然是很多高收入白领二三十年的收入,那么收入低的又如何呢?并不是说年轻人不急于买房,房价就可以高一些。过高的房价,不仅仅制约人们花钱的动力,也制约了很多年轻人创业的动力。因为创业不可能是露天的,可高租金使得很多商业变成了为房东打工。提高服务价格又失去了顾客,因此很多生意都很难做。我经常经过的一个街道,很多门面一年之内换几家经营者。即使大家都很喜欢的小店客源并不少也难以承受如此高的房价。上海平均工资才5000多,如何承受三五百万的房价?无论是居住还是创业消费都需要一个合理的房价区间。在我认为,作为城市平均收入水平的家庭至少应该用十年的时间可以买的起房。因此,要想促进经济的发展,房价必须降。大城市人口的调控可以用城市的就业来调控。
总理好,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物价水平也随之升高,房价也只高不跌。而现在70、80、90年代的小伙子创业起步,经济能力达不到,虽然对房屋需求很高,但是经济条件有限,所以房屋市场出现过剩的局面。房价下跌,也许会造成社会经济动荡,但是不能满足房屋需求也会出现更多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那么在保持房价稳定的基础上,保证群众住房公积金保障就很有必要。毕竟现在除了事业单位、国企等,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企业能够为在职人员支付住房公积金,而个人商业贷款的金额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2.15%,所以更多的人把目光投向了个人购买住房公积金,但是由于个人支付额度较大,很多人也望而却步。我认为:首先,除国企、事业单位等以外的国家、城镇编外机构、大中型企业,也应当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其次,对于微小型企业、个人购买住房公积金的,给予部分住房公积金上的支持,比例相对微调;再次,对于商业贷款的利率可以相对向下微调,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差距较小;最后,对于无良开发商进行指导、批评、监督、审核、查处。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望请采纳。
您好,中国的高楼越来越多,我们这里的楼也越来越多,但是楼的质量总是让人不放心。希望国家出台细点的楼房质量验收标准,那么多钱盖的楼如果20-30年就完了,不仅是个人的,也是国家的财产流失。
李总理,您好!目前房地产合同纠纷严重,并且随着经济换档调速,房市低迷,房产合同纠纷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主要表现为:1、预售的房产不能按时交付,更严重的是买房人付了全部购房款或大部分购房款,却被开发商挪用,致使房子烂尾;2、开发商没有按规划及合同完善市政水电一户一表配套,政府相关部却违规给开发商发放房屋验收合格证,致使购房业主入住后没水没电,基本生存权没有得到保障;3、开发商挪用代收代缴契税款,致使购房人长期拿不到房产证,国家收不上契税;4、购房人在权益被侵害时,维权难度非常非常大,提起诉讼要么法院不受理,要么审理时间遥遥无期;到政府部门上访,政府部门推诿扯皮,不承担相应责任不解决问题。以上问题在广西桂林市均严重存在,在其它地方也常发生,严重损害了购房人的权益,损害了政府形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本来安分守己的购房人不得不变成长期上访人!!)建议:1、加强房屋预售管理,房屋不封顶不得预售;2、房开商必须将水电配套资金存入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本房产项目水电配套工程;3、市政水电一户一表没有配套到位政府相关部门不得签发房屋验收合格证,如果违规签发,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房地产预售制度在特定时期内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已经日趋成熟,随着房价的涨跌出现的房闹现象比较多,不良开发商随意变更规划内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之事也时有发生,建议适时取消住房预售制度,改现房销售,对开发商企业将经历一次洗牌过程,产品差实力差的将被淘汰,对购房者来说眼见为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避免很多预售买图纸的矛盾,促进社会诚信和谐。
尊敬的总理,您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想向您提出一些关于现有棚户区改造的建议。国家为了改善住房条件,又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的力度。然而,现在很多城市里有许多闲置的新楼盘(卖不出去)。对于这样的城市,建设新的楼房反不如以给平房居民以补贴的形式,让他们来购买这些闲置的楼盘,而动迁的棚户区,可以做绿化,新的项目开发,甚至是退还耕地等。这样既可以达到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目的,又能避免二次投资建设,同时可以让闲置楼盘的开发商得以资金流转,有能力偿还其对银行的贷款等。以上提议,均是我个人的提议,望总理仔细斟酌。
总理您好!建议大幅降低房价,现在表面上房子过剩,实则不然,房子刚需很大,尤其是年轻人需要,只是高房价压抑了刚需。假如房价降低,或房租降低,刚需井喷爆发,不仅房地产业繁荣,钢铁、水泥、建筑、家具等各个行业都会繁荣,对国民经济及就业都有好处。
总理,您好!现在大城市的房价实在是太高了。像我们出身底层普通家庭,而又在大城市工作的人,房价是工资的两三倍,实在是买不起啊。虽然前几天国家出台政策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首付是少了,但贷款增加了,想想以后的还款压力,还有日常开支、医疗、教育等费用,还是不敢买房子。归根到底,还是房价太高,没有回归居住的本质用途。希望政府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真正把房价降下来,否则,在城市里根本没有归属感可言。
加大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让人民共享发展和改革成果。此举也有利于房地产去库存。
现在无照经营的小房产中介铺天盖地,这些人坑蒙拐骗,什么手段都用,严重扰乱二手房市场秩序,造成二手房市场一片混乱,急需政府加大整顿力度,还二手房市场一片晴朗的天空。
我在工作地买了首套住房(期房),提取公积金时却需要我出示购房发票,按照目前购房所在地的政策,在交房前我不可能拿到发票,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我要带的资料有购房合同、购房备案登记表、公积金卡、身份证、工作地证明、购房发票。现在的情况是,除了发票外我的其他资料都齐全,虽然发票没有但我有首付款的收据。本来收据及购房合同就能证明我已买房并已付了首付了,现在却非要我出示购房发票。作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我确实买了房,只是要提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公积金,怎么就这么难呢?
对于政府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表示支持,但是,农民辛苦一辈子买套房真的不容易,希望政府能够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毕竟农民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熟悉,一些不良开发商便借机欺负人,钻法律的空子,爸妈用所有积蓄买的房子已经停工啦,希望政府能让老百姓日子过得更舒心些!